住宿機構陽性率降低調整定期篩檢頻率11/2 起住民每周一次工作人員有症狀快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住宿式及社區式照顧機構定期執行COVID-19公費快篩措施,將再延長一個月至12月31日止,不過因陽性率下降,住民及工作人員的篩檢頻率有所調整,自11月28日起,機構住民改為每周快篩一次,工作人員則為有症狀時快篩,其餘未更改。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目前住宿式機構住民陽性率為0.5%,工作人員為0.4%,是6月下旬以來最低,這一階段的長照機構快篩措施將實施至年底,後續將在12月中下旬視當時疫情狀況,評估是否再調整篩檢頻率。
指揮中心表示,自11月28日起至12月31日,各類型住宿式及社區式照顧機構篩檢頻率,服務對象由原先每周2次,放寬為每周1次,身心障礙、失智症、2歲至18歲維持每周1次,未滿2歲免篩,有症狀時亦進行快篩,未滿2歲有症狀則採PCR。至於工作人員則取消每周定期快篩,若出現症狀時則須進行快篩,另機構認為有必要時,例如有接觸史、群聚等,亦得提供工作人員公費家用快篩;住民或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如為確診康復者,3個月內免篩檢。
指揮中心指出,公費試劑發放對象為住宿式長照機構、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一般及精神護理之家、兒少安置機構、兒少團體家庭、榮譽國民之家等住宿式照顧機構,以及日間照顧中心、家庭托顧、身心障礙社區式照顧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等社區式照顧機構,公費快篩試劑將陸續寄出。
指揮中心提醒,基於住宿式照顧機構仍為較多慢性病或具多重疾病者,且考量住民健康安全,「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19強化管制措施」仍維持住宿式照顧機構發生確診病例,暫停開放探視、陪伴、新進陪住、住民請假外出及由社區新進或其他機構轉入住民,直至機構內連續7 天無新增確定病例。呼籲各類機構及單位確實落實防疫政策,降低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