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國健康檢查自主防疫期滿次日3 日內辦
自主防疫地點如有疑義移工將不得入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十二日臺北報導】配合指揮中心邊境管制措施,自111 年10 月13
日起(表定航班抵臺時間),實施入境移工0+7自主防疫措施,勞動部提醒,雇主應於移工入
境前至勞動部機場服務網,上傳移工疫苗接種證明文件,同時登錄移工自主防疫地址及上傳
照片等資料,提供所轄地方政府事前審核或實地查核,未登錄、登錄後經地方政府有認定疑
義者,移工不得入境。
另外,依指揮中心指示,自主防疫期間建議延後非急迫性之醫療或檢查,並參採現行措
施,雇主應安排移工於入國後自主防疫期滿次日起3 個工作日內,辦理入國健康檢查;雇主
申請聘僱許可則是移工入國後15 日內持申請書、審查費收據與地方政府通報證明文件等相
關文件辦理,不因移工自主防疫而得延後申請。
移工入國15 日內辦聘可訂0+7 自主防疫問答集
勞動部111 年10 月11 日訂「移工專案引進計畫0+7 自主防疫問答集」,並發函說明相關
配套措施。
勞動部指出,自111 年10 月13 日起(表定航班抵臺時間),實施入境移工0+7 自主防疫措
施,各工作類別(產業類及家庭類)移工,均應由雇主安排自主防疫地點,並於同地點完成自
主防疫,原則不得變更地點。
不過,雇主於申報自主防疫地點後,在移工「入境前」還能變更自主防疫地點,只是雇主
須重新向機場服務網登錄、申報入境後自主防疫住宿地點,並經所轄地方政府事前審核或實
地查核後,始得辦理移工入境。
勞動部強調,自主防疫地點以申報1 人1 室有獨立衛浴場所為限,並依移工工作類別可分
別為雇主自宅、員工宿舍、旅館、仲介公司之防疫宿舍等。
勞動部說明,員工宿舍,係指雇主自有或委任仲介公司管理之宿舍;仲介防疫宿舍,係指
揮中心實施入境0+7 自主防疫前,由仲介公司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查核通過
同意設置之防疫宿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規劃移工防疫宿舍,係指揮中心實施入境
0+7 自主防疫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請指揮中心同意之移工防疫宿舍。
勞動部指出,移工自主防疫地點非為旅館及防疫宿舍者,雇主及仲介公司於移工入境日前
7 日,於機場服務網申報入境後自主防疫住宿地點。如自主防疫地點為旅館及防疫宿舍者,
得於移工入境日前3 日申報。
雇主或仲介公司於機場服務網登錄移工自主防疫地址及上傳1 人1 室照片等資料(旅館
及防疫宿舍免附),提供所轄地方政府事前於機場服務網系統審核或實地查核,未登錄、登
錄後經地方政府認定有疑義者,管制移工不得入境。另自主防疫地點為旅館及防疫宿舍,或
非為旅館及防疫宿舍且於6 個月內經核備者,地方政府無須核備。
旅館防疫宿舍免附照片地點核備過有效6 個月
勞動部表示,如地方政府事後查核,自主防疫地點未落實所登錄資料,將以雇主違反就業
服務法第5 條第2 項第5 款提供不實資料,處30 萬至150 萬元罰鍰,並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
許可;仲介公司則以違反同法第40 條第1 項第8 款規定處30 萬元至150 萬元罰鍰,並處1
年以下停業處分。
針對移工自主防疫期間若快篩陽性,勞動部說,雇主應協助移工就醫。如經判定確診,雇
主或仲介公司應通報登錄機場服務網;自主防疫地點為旅館或雇主自宅者,雇主或仲介公司
應安排專車協助確診移工送加強型集中檢疫所隔離。至於其他自主防疫地點者,則採就地
隔離為原則。
勞動部說明,確診有9 成以上都是輕症,只需視訊看診拿藥,另若需住院治療,不含就醫
掛號費、交通費,確診治療費目前是公費支出,此外若是須安排入住集中檢疫所,雇主需
負擔1 天1,500 元住宿費用,勞動部有補助社福移工住宿費1 天750 元。
勞動部提醒,因仲介受雇主委任辦理就服事項,即應依就服法規定,善盡受任事務,移工
入境後,應協助雇主督促移工依自主防疫規定及問答集內容辦理相關防疫措施。如未協助雇
主善盡相關責任,致雇主違反就服法相關規定時,仲介將處6 萬元至30 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