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青年創業臺中市提供貸款利息補貼300萬內為期2年符合設籍等條件可申請
為協助青年實踐創業夢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供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以貸款300萬元計算,2年約可獲得12萬2,700元利息補貼,減輕青年創業初期的資金壓力,除書面郵寄或臨櫃申請外,還可結合市府服務e櫃台提供24小時免出門線上申辦,符合條件者可多加利用。
勞工局長張大春說明,只要申請人或事業單位負責人符合設籍臺中市1 年以上,年滿18歲以上未滿46歲,以及所經營事業體營業地址及稅籍設於臺中市,依法辦理登記或立案,且原始設立未超過6年,並已通過申貸經濟部、中央原民會、行政院農委會、市府經發局、農業局等符合要點規範的青創貸款,即可向勞工局申請補貼貸款金額300萬元以內的2年利息費用。
另外,因應中央銀行近期公布現率調升,若以貸款300萬元計算,2年則可獲得約12萬2,700元的利息補貼,有助於減輕青創業者營運壓力。
勞工局表示,目前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方式,包含臨櫃、郵寄辦理及線上申辦;線上申辦平台結合市府服務e櫃台,讓臺中市創業青年不論居所或營業地址位在台中何處,均可利用手機或電腦連線隨時提出申請、查詢進度或操作修改資料,佐證資料格式多元方便上傳,加速案件申請效率。
應檢附文件,包括申請書、是液體設立登記或立案證明文件、可資證明稅籍文件、事業體之合夥人及出資人證明文件、金融機構核准貸款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未接受中央/地方創業性輔助貨身心障礙自力更生創業輔助切結書。經審查符合資格者,自核准日次月起,連續24個月補貼利息費用,按季檢具利息收據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