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錢 「這類人專屬」符合資格最高可領3+3萬 雇主也能領

因背負傳統包袱,女性常是職場弱勢,為了家庭因素被迫離開職場。為了鼓勵婦女再度就業,勞動部自今年推出「婦女再就業計畫」,只要符合因「家庭因素離職」超過180天的職業女性,可以申請自主訓練獎勵,最高可領3萬元;要是能夠穩定就業長達3個月以上,最高可再領3萬元。

該項計畫勞動部經費規劃為11億元,實施期程預計從今年9月至115年8月31日止,為期3年。

只要是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超過180天的女性,若想返回職場,只要規劃自主訓練完成並辦理求職登記,就發給2萬元,完成訓練180日內經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者,再發給1萬元。

此外,為鼓勵重返職場並穩定就業,婦女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推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同一雇主90日,發給3萬元。至於部分工時受僱期間滿90日,且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2分之1以上者,則發給1萬5千元。

勞動部也針對提供照顧家庭需求婦女工時調整工作的雇主提供獎勵,只要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僱用經推介婦女僱用滿30日,每一職缺每月發給3千元獎勵,最長12個月。

如有就業需求的婦女可以上台灣就業通「婦女專區」查詢相關資訊職缺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