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遭罰40萬! 違反勞基法
台北市勞動局公布今年5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其中遭罰最多的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40萬元!勞動局長高寶華說,南山人壽因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且未依法給付平日延時工時工資;公司應逐日覈實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另使勞工延長工時,雇主即應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以免再次觸法。
5月份共有121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828萬元。勞動局表示,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40萬)、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35萬)、艾訊股份有限公司(30萬)、國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0萬)、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0萬)、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30萬)。
勞動局表示,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39家(32.23%);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27家(22.31%);未逐日記載出勤紀錄至分鐘為止,計24家(19.83%);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計18家(14.88%)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計18家(14.88%)。
勞動局強調,雇主應覈實記載勞工出勤情形,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
高寶華局長呼籲,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