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補貼4/30截止 預計核准金額已達5.37億元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事業單位,經濟部辦理今年度基本工資補貼方案,受理期限至4/30止,去年9月及10月總營收較2019-2021年同期減少10%者,就可提出申請,每人每月最高補貼920元、一次申請補貼6個月,目前預計核准金額已達5.37億元。

經濟部表示,補貼方案是為協助事業減緩因基本工資調漲而增加的負擔,包括農業、服務業,以及受疫情連帶影響部分工業;或如托嬰中心、長照機構、演藝團體、短期補習班、庇護工場等事業類型,只要有設立投保單位的事業都是補貼範圍。

經濟部指出,這次受疫情影響的認定也較去年更彈性,只要去年9月及10月總營收比2021年、2020年或2019年任一年同期減少達10%就符合規定,且查定課稅小規模企業可直接提出申請,不用再向財政部申請調降查定課稅額。

補貼針對事業於今年1到6月間受基本工資調整影響的全職及部分工時員工,分別提供每人每月920元及560元的補貼款,並以去年10月底的員工人數為上限,只要符合補貼條件,1次申請補貼6個月。

勞動部也指出,今年編列預算13.48億元,截至4月中,已有1.5萬多案申請,預計將核准的補貼金額已達5.37億,申請廠商大多是疫情間受影響的服務業、工業都有,提醒有需要的廠商把握最後2周時間提出申請。

政府推動基本工資補貼也要求事業能夠肩負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員工及兼顧消費者權益,在補貼期間不能違反勞基法第21條有關基本工資規定,也不可將受僱勞工月投保薪資高薪低報,或有不法哄抬物價、囤貨居奇等行為,去年共計有58家違規,違反規定者經濟部將撤銷補貼並追回補貼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