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綜所稅首批退稅預計8/1撥入帳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1 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採「存款帳戶退稅」者,第一批退稅將於8 月1 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

國稅局說明,外僑綜合所得稅的退稅方式與本國人相同,除了一般退稅方式外,亦可以直撥方式辦理退稅,納稅義務人只要在申報時,填載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各金融機構或郵局的新臺幣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若所提供的帳戶因故無法撥入者,將另行開立退稅國庫支票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其餘未採直撥退稅者,則會寄發退稅國庫支票予納稅義務人,由納稅義務人向金融機構兌領。

國稅局指出, 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瞭解個人退稅案件處理進度, 該局網站首頁(https://www.ntbt.gov.tw)進入「主題專區/外僑個人綜合所得稅/其他服務/外僑退稅查詢」,提供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查詢服務,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並呼籲外僑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存款帳戶退稅,減低領取支票、銀行兌現的成本與支票遺失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