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來臺工作3年期滿後繼續留臺工作是否仍須辦理國內求才與申請招募許可函?

按就業服務法規定,申請聘僱外國人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不論是否從國外引進,均須按雇聘辦法規定先行辦理國內招募申請招募許可函與入國引進許可函後,才能填具申請書申請聘僱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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