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查核實施15年累計逾150萬家次8月查核近4萬家1千餘家聘移工超標
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移工,勞動部依規定於每年2 月、5 月、8 月、11月,每3 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聘僱外國人人數及比例,截至111 年8 月止,勞動部已經針對聘用移工廠商實施58 次定期查核,累計查核逾150 萬家次,因為移工超額被廢止許可製造業及屠宰業廠商累計有4,662家、廢止許可人數6,960 人。
勞動部說明,針對定期查核未符合規定的事業單位,將發函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求才登記,以及專案媒合推介本國勞工,當雇主所僱本勞減少以致移工人數超標,可透過增聘本勞,或是減少移工人數的方式,讓比例符合規定。
根據勞動部111 年8 月定期查核資料,有3萬9,660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這次查核結果有1,025 家雇主聘僱移工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違法比率為2.58%,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另外65 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而廢止許可移工人數有95 人;6 個月前查核已完成改善比率8 成9。
又3 萬9,660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其中有1 萬6,455 家製造業與屠宰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安費引進移工配額滿3 個月接受查核,查核結果,其中633 家雇主移工超標要求限期改善,有38 家須提報廢止移工配額,廢止51 人。
勞動部為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缺工行業,勞工若失業連續達30 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等,向公立就服站辦理求職登記,並推介到製造業、照護服務業或是營造業就業達30 天以上,就可領到就業獎勵,期間最長18 個月、最多可領到10 萬8,000 元。
勞動部指出,缺工獎勵津貼成效,111 年1月至9 月推介到製造業有2,575 人、就業人數1,418 人。
製造業定期查核制度自97 年5 月首次實施,期間陸續公告擴大查核對象,至111 年8月止,已實施15 年、定期查核次數有58 次,累計查核150 萬2,057 家次,其中使用移工超過比例被要求限期改善累計4 萬1,997 家次,約占查核總家次2.80%;超過6 個月改善期未完成改善累計4,662 家次,共有6,960 名移工被廢止。
勞動部提醒,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減少移工,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除被廢止超額之移工聘僱許可外,仍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