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流來襲!雇主未做好低溫防護釀職災 最高開罰30萬元

今天起至24日受寒流影響,中央氣象署預測新北市局部地區將出現10度以下低溫,新北市勞工局提醒雇主做好預防低溫措施,若未落實相關防護措施,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可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勞工局表示,在工作管理方面,作業前應確認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並於作業中安排適當休息時間、提供熱飲及保暖設備等;在健康管理部分,雇主應進行工作調整,減少勞工暴露在寒冷天氣的時間,休息場所設置血壓計,隨時注意勞工身體狀況,尤其需留意中高齡或患有心血管疾病勞工的健康情形,必要時尋求醫師協助。

另外,實施低氣溫保健教育訓練,幫助勞工了解低氣溫危害,並遵守健康管理規定,減少低溫造成的危害風險。勞工如有發現不適症狀,應該立即休息。

新北勞檢處提醒,常在戶外作業的農漁業、清晨馬路清掃、外送服務、夜間道路施工或營造工地等工作者,應穿著保暖或使用暖暖包等禦寒措施;在室內工作者,雇主可設置暖氣或電暖器等保暖設備,避免勞工因氣溫驟降引發腦心血管疾病。

勞檢處呼籲,雇主應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若發現勞工身體不適,須立即就醫治療,若未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可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