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家事移工3天2夜講習雇主不須付就安費
講習期間移工薪資照付檢附移工照片要清晰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四日臺北報導】勞動部「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112 年元旦啟用,
勞動部提醒,家事移工入住3 天2 夜接受講習,這期間,膳宿費免費,雇主不需支付就安
費,但是仍須支付移工薪資,同時檢附移工的照片必須清晰,否則居留證無法申請。
勞動部表示,雇主或受委任仲介在「申請入國講習系統」必須勾選「本人同意移工於參與
入國講習期間照付薪資」,同意參與入國講習期間照付移工薪資;雇主如未給付薪,將違反
就業服務法第57 條第9 款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66 條第2 項規定,可處新
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雇主聘僱許可。
至於入國講習期間,雇主無需繳納就業安定費,勞動部近日將修正就安費數額表。
勞動部說明,新聘家事移工接受一站式講習與服務,首批在元旦入境60 人、1 月2 日入境
173 人,其餘日期則每天約200 人入境;1 月1日與2 日入境家事移工皆為快篩陰,1 月1 日的移工已於1 月3 日順利交工,1 月2 日則是4日上午7 點30 分起交工,來帶人的多是仲介或醫管公司,接到人再去醫院辦理入國3 日健檢;完訓移工在上午7 點30 分就會待在會客
室,這二天有少數會拖延較久才來帶人,希望能儘早。
勞動部指出,雇主最遲應在家事移工預定入國日5 日前,線上申辦聘僱許可(勞動部)、
居留許可(內政部移民署)、加入職災保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民健保(衛福部健保署)及辦理入國通報生活照顧檢查(工作地之地方政府)等5 項法定事項,並登錄自主防疫及檢附法定應附文件,目前系統已可登錄到2 月4日。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部份家事移工趕在農曆春節前入境,由於「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床
位有限,欲申請入境日期已無法選擇時,建議雇主或仲介公司可選擇同一日另一講習地點
(高雄或桃園),或可向後調整移工入境日期。
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有2 處,依移工入國機場區分,分別在桃園一處、高雄一處。移工自
桃園國際機場入國,請至桃園市龍潭區渴望路237 巷1 號(電話03-2525838);移工自高雄國際機場入國,請至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459 號(電話07-9567048)。入國講習無分平日、假日,全年照常辦理。
勞動部說,家事移工入國第3 日完訓時即可核發聘僱許可、居留許可及完訓證明,同時完
成入國通報生活照顧、職災保險及全民健保法定申辦事項;一站式是先核發聘僱許可,再由
地方政府查核經外國人本國主管部門驗證之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以及外國
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內容,勞動部15 日後會勾稽檢核入國通報事項,若相關文件經通知
仍遲未檢附,依法廢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