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醫療機構辦理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被看護

0952800729號函及110年3月12日以衛部顧字第1101960629 號函停止適用;自112年10月15日起,辦理申請聘僱外國人 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注意事項及相關書表格式, 依旨案所訂注意事項辦理,請轉知並廣為向所轄私立就業 服務機構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