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0+7」自主防疫高風險不得工作
雇主仍須給付薪資地點應符合一人一室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七日臺北報導】配合邊境檢疫措施「0+7」10 月13 日上路,勞動部公布移工自主防疫措施規範。移工自主防疫地點,須符合一人一室且有獨立衛浴;家事移工照顧對象如屬65 歲以上、免疫不全或低下的重症高風險族群,自主防疫期間不可工作,其
餘產業類及照顧非重症的社福移工則不受限制。自主防疫地點、快篩以及遵守防疫規範情
形,會由地方政府檢視有無落實並查核管理。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無論移工是否工作,雇主都須給付薪資。截至9 月30 日為止,入境
移工人數共13 萬人,其中包含產業類11.5 萬人,社福類1.5 萬人,移工入境確診率約3.4%,目前每周入境人數約5500 人。
入境前7 天須登錄系統自主防疫共計4 次快篩
為減輕家庭類雇主負擔,移工入住防疫旅館進行自主防疫者,勞動部維持補助每人每日旅
宿費用二分之一,最高為1250 元,且移工入境前須完整接種疫苗等規定均與目前相同。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表示,移工入境前,雇主或仲介應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關懷
服務網(https://fwas.wda.gov.tw/)登錄自主防疫地點,且須符合一人一室有獨立衛浴的旅館、移工宿舍或雇主自宅;如登錄地點為旅館或防疫宿舍,則可於移工入境3 日前登錄。
入境後的篩檢規範,與其他入境旅客相同,移工入境第0 或1 天,以及後續第3 天、第5
天、第7 天或有症狀時快篩,共計四次,雇主或仲介應於當天23 時59 分前將結果上傳至勞
動部入出國移工關懷服務網做後續查核,並由雇主及仲介自行安排交通工具或租用巴士,協
助移工搭乘前往自主防疫地點。
雇主關心移工自主防疫期間是否能工作,第二階段邊境鬆綁後也有做放寬。蔡孟良指出,
製造、營造、農業及漁撈等產業類移工,自主防疫期間比照入境旅客,如有2 日內快篩陰性
結果,並於勞動部入出國移工關懷服務網登錄快篩結果,得外出及從事所許可的工作。
不過其餘家庭類及機構看護工,考量服務對象可能是65 歲以上、6 歲以下、免疫不全或免
疫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仍應於旅館或移工宿舍辦理自主防疫,不可於雇主自宅進行自主防
疫,2 日內快篩陰得外出,但不得從事工作。
其餘照顧對象非屬前述重症高風險族群者,且入境前已登錄提供醫囑無免疫不全或低
下的證明,雇主或仲介可安排移工於旅館、移工宿舍或雇主自宅自主防疫,2 日內快篩陰,
可外出及從事工作。
未依規定上傳快篩結果雇主及仲介分別處罰鍰
此外,社福移工有特殊情形,如雇主即被看護者無人照顧且經本人同意,或機構看護工符
合機構防疫規範並經雇主同意,可於旅館、移工宿舍或雇主自宅自主防疫,每日快篩陰性的
情況下,可外出及工作。
勞動部提醒,前述特殊情形對象,移工須每日進行快篩,但因移工入境僅發放4 套試劑,
因此其餘須由雇主自行負擔,且須將結果上傳至勞動部系統。如雇主未依規定上傳陰性結
果,涉及違反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7 條第9 款處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仲介公司部分則會依第40 條第15 款處分。
移工於自主防疫期間如快篩陽性,應由雇主協助移工就醫;如經判定確診,雇主或仲介應
即通報並登錄入出國移工關懷服務網。自主防疫地點若是在旅館或雇主自宅,雇主或仲介應
安排專車協助確診移工送加強型集中檢疫所隔離;至於移工宿舍等其他自主防疫地點,則
採就地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