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入境住仲介檢疫宿舍須事前申請查核
全台8 家通過申請核准地點皆在雲林以南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十七日臺北報導】為擴大檢疫量能及紓緩國內缺工及因應照顧人
力需求,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同意,自111 年3月21 日起,放寬移工入境得於仲介公司設立
之專用宿舍進行檢疫,勞動部訂有「COVID-19因應指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移工檢疫宿舍
設置及管理」,輔導仲介公司設置檢疫宿舍,根據統計,仲介公司向地方政府申請設置檢疫
宿舍,已核准8 家,宿舍地點皆在雲林以南。
勞動部說明,依據「COVID-19 因應指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移工檢疫宿舍設置及管
理」,輔導仲介公司設置檢疫宿舍,由仲介公司向宿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由勞
動、衛生、建管或其他業管單位實施查核,符合設立標準者,由地方政府同意宿舍之設置;
通過設置後,後續地方政府將抽查,視各地方政府行政量能,自行規劃抽查頻率,並於現場
查核是否符合宿舍指引之規範,及現場實際工作人員是否均有接受教育訓練。
勞動部表示,檢疫宿舍應有防疫管理人,負責與當地衛生單位之聯繫及統理檢疫相關事
宜;另凡有可能接觸移工之宿舍工作人員,均須接受防疫教育訓練。勞動部先前已辦理種子
教師教育訓練,之後則會委託公會於全國各地就近辦訓。
勞動部指出,根據地方政府回報,仲介公司申請設置入境專用宿舍檢疫目前已有8 家,房
間數約400 多間,宿舍地點皆位於雲林以南,以台南市最多。
勞動部表示,居住在仲介檢疫宿舍仍應落實檢測措施,移工入境仍需依現行措施進行PCR
檢測(採深喉唾液),移工入境時拿到2 支快篩劑,係提供檢疫期間出現症狀時進行快篩。自
主防疫期間必要外出前,須有2 日內快篩檢測陰性結果。(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工作,非必要不
得外出。)如有做快篩需將檢測結果填報至機場入出國關懷服務網,另自主防疫期間亦需每日
記錄移工體溫並填報。
勞動部提醒,凡入境於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之移工或雙語人員、宿舍廚師,均免向地方
政府申請事前查核,逕至入出國機場關懷服務網(https://fwas.wda.gov.tw/)填寫防疫旅館地址,
經勞動部確認屬實,即可入境。
至於雇主聘僱仲介雙語人員、宿舍廚師入境,如檢疫地點為檢疫專用宿舍者,則須事前
向地方政府申請事前查核,且雙語人員、宿舍廚師入境前,應完整接種疫苗、入境前PCR 及
一人一室隔離、投保醫療保險,及入境後檢疫、自主防疫等,均與引進移工防疫措施與流
程相同。雇主如有疑義,可電洽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電話:03-398-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