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失聯縮短遞補期立院有21 個提案
許銘春:支持縮短待立院排審提修法意見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廿一日臺北報導】目前移工失聯人數已逾7.6 萬人,家庭看護工
雇主須等3 個月、其餘移工失聯雇主須等6 個月方能申請遞補,外界認為此舉是懲罰雇主,
要求縮短遞補期,目前立院已有21 個提案版本,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支持縮短等待期,
已責成發展署提出版本,會提出修法意見。
根據移民署統計,截至111 年9 月止,在台失聯移工人數有7 萬6,210 人,其中製造業失聯3萬9,188 人、家庭看護工失聯3 萬2,211 人。
據了解,各黨派皆有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8 條規定,目前已有21 個提案,等立院衛環
委員會排審,針對家庭看護工行蹤不明後,依法雇主須等3 個月方可申請遞補,修正草案從
不需遞補期至2 個月都有,各版本提案以家庭看護工失聯後1 個月可申請遞補最多;其餘移
工行蹤不明後,依法雇主須等6 個月才能申請遞補,修正草案縮短遞補期從1 個月至3 個月
不等,各版本以縮短2 個月最多。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1 日邀請勞動部長、衛福部長就「以台灣永續發展目標(SDGs)檢視
我國國民年金與勞工保險等制度,如何永續穩健照顧社會經濟安全、促進各年齡層生活福祉
與提升勞動生產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莊競程質詢表示,高齡化與少子化問題,衍生缺工問題,勞動部滾動檢討中階人力,有
無提出更多誘因吸引輸出國勞工來台、基層勞力缺口如何加強?
許銘春答覆,缺工問題仍會以優先推介本國人,今年到10 月底,協助雇主雇用58.4 萬人,
其中基層技術工占8 萬人,另協助勞工投入缺工產業已補助2.3 萬人。
許銘春表示,外籍人力的補充今年有針對家事移工調整薪資由每月1.7 萬元提高至至2 萬
元,同時推動移工留才方案,讓有經驗的移工不受年限限制能留在職場。
莊競程指出,就服法規定工廠移工逃逸要等6 個月才可再申請,家庭看護工是3 個月,這
規定好像懲罰雇主,各界都有共識要縮短等待期,日前院長蘇貞昌也同意縮短。
許銘春表示,支持縮短遞補期,上周開會,已責成發展署提出版本,等立院排審時,勞動
部會有修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