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由: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中階人力外國人,雖非屬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

中階人力適用勞基法退休金制度參考資料緣由: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中階人力外國人,雖非屬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之強制提繳對象(如外籍配偶、居身分),仍應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

制度(勞退舊制)

提撥時間:自藍領轉換為中階人力後開始按月提撥提撥辦法:由雇主依中階人力聘起按月提撥其新資總額 215%提撥帳戶:存入台灣銀行專戶内,此帳戶由雇主擁有請領資格:自請退休-勞工必須在一事業單位

1.工作15年以上且年滿55

2.工作25年以上

3.工作10年以上且年滿歲

強制退休-主於工合年滿65或因心障礙不勝任工作,始得辦理計算方法:以「基數」為計算單位,1個基數=退休前6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基數算法:按照年資,前15年一每年2個基數,15年後一每年1個基數最高以45個基數為,未滿半年者以半年年資算法:應合併受聘於同一事業單位之藍領年資年資重算:若勞工職或期滿後,三個月內未回聘同一事業單位則予以重算(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請領年限:自退休之次月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5年請求)相關罰則:
1.雇主若未依規定按月提撥,可裁罰2萬至30萬元

2.未足額提撥當年度届退勞工之退休金,可裁罰 9萬至45萬元

3.未依規定給付退休金,可裁罰 30萬至150萬元,並限期補發

其他資料:關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及舊制勞退專戶,請參考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組織準則主管機關: 勞退舊制一勞工局,事業單位未依規定辦理將無法申請無違反證明勞退新制一勞保局全聯會秘書長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