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公布 產檢假及陪產檢假7日 新增2日費用政府出育嬰留停父母可同時請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十二日臺北報導】為增進受僱者生育、養育期間的各項福祉,以營造更為友善育兒環境,總統12日公布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及《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條文,對此,勞動部說明,「產檢假」及「陪產檢及陪產假」由5日修正為7日,新增2日之薪資費用,考量企業之負擔能力,全部由中央政府補助,新規定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定之。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現行規定勞工懷孕可享產檢假5日、配偶陪產假5日,薪資由雇主支付,本次的修法將「產檢假」及「陪產檢及陪產假」由原訂的5天增加至7天,而這新增的2天所產生的薪資費用將由政府全額補貼,等行政院確定實施日之後,這新增的2日薪資,可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此外,為了鼓勵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新規定讓雙親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搭配《就業保險法》的新修正條文,雙親也可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
黃維琛指出,產檢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這項規定已先在110年7月1日上路,如果雇主有給優於法令的多2日產檢假薪資,仍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根據統計,110年7月至11月底,申請多2日的產檢假薪資補助,勞保局已核付1,202人、補助金額274萬元。
另外,黃維琛說,110年7月就已經先行上路的新制規定,如育嬰津貼從6成增加至8成,育嬰留職停薪最短可縮至30天等,這些新制上路後確實觀察到申請人數明顯的增加,尤其男性勞工。
根據統計,從110年7月新制上路到11月底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總數年增率達33.56%,其中如果從性別比例來看男性的申請年增比例也增加的59.74%,女性則增加27.53%,能明顯看出增加幅度。 而在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未滿6個月的申請比例上也有明顯增加,全體申請的年增率達71.36%,其中男性的增加比例更高達129.36%,女性也有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