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留評點的標準為何?

續留評點資格如下:

項次 評點項目 資格條件 點數
1 專業訓練 取得我國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15
經我國相關訓練單位、公協會訓練,符合照顧服務員訓練時數。 10
參加我國相關訓練單位、公協會辦理之照顧服務訓練 5
2 自力學習 語言能力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華語測驗入門級、閩南語認證基礎級、客語認證初級或原住民族語認證初級合格。

2.華語、閩南語、客語、其他漢語或原住民族語學習達120小時以上。

35
具備華語、閩南語、客語、其他漢語或原住民族語基本聽說能力,可進行生活及工作溝通 30
工作能力 為申請之雇主從事家庭看護工作9年以上,精熟其被看護者照顧工作。 25
為申請之雇主從事家庭看護工作6年以上、未滿9年,熟練其被看護者照顧工作。 20
為申請之雇主從事家庭看護工作3年以上、未滿6年,勝任其被看護者基礎照顧工作。 15
為申請之雇主從事家庭看護工作1年以上,堪任其被看護者基本照顧工作。 10
服務表現 工作具有特殊表現,經地方政府出具證明 25
工作具有特殊表現,取得證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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