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不是假!政府宣布「停班停課」不上班要扣錢?出勤薪資這樣算
「凱米」來勢洶洶,颱風開始加速北上、暴風圈也持續擴大。外界關注是否有機會放颱風假?關於颱風假出勤薪資如何計算?帶您快速了解。
若因天災緣故,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二條中,針對對象為公務員和各級學校,只是許多公司行號都習慣比照政府標準,決定是否讓員工出勤。
主管機關為保護勞工生命安全、兼顧事業單位營運需求,制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六條,若發生颱風之類的天災時,從勞工居住地到工作地點中間所經過的任何地方,有縣市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就可以合法選擇不出勤。
若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颱風假」並不是一種法定的假,雇主還是可要求員工上班,但前提是雇主要能確保勞工出勤安全無虞。
勞動部說明,若當日是「工作日」即正常給薪,建議雇主可以發給加班費或額外津貼;若當日是「休息日」就要依法給予加班費,以每小時工資150元為例、出勤8小時,計算方式為「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若居住地及上班途中會經過的區域都停班,不過公司所在縣市正常上班,勞工可要求不到班,勞動部另建議雇主不要扣薪,且不能視為曠職、扣全勤。若當天因停止上課衍生照顧小孩的需求,可向公司申請家庭照顧假,公司不得拒絕但可不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