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外勞護照未異動 超過法定工作年限6月起勞動部主動勾稽 於函文加強說明
早期外勞更換姓名、護照來台工作的情況普遍,因此台灣方面無法確實掌握其實際在台工作年資,近期傳出部分個案因外勞已逾14年,勞動部發函要求限令出境,也造成雇主困擾。勞動部表示,自今年6月起已定期勾稽移民署外國人之居留資料,藉由資訊系統介接機制,減少再核發超過外國人可在台工作年限之聘僱許可。對於此類個案,勞動部也將於外國人出境前協助雇主申請接續聘僱,或尋求國內長照資源,避免照顧中斷。
媒體報導謝姓雇主14年前聘僱一名越南籍看護工,原訂今年10月屆滿返國,但近期卻收到勞動部函文,指資料有誤,該越勞已超過年限,限期兩週內出境,造成雇主困擾。
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表示,此案為早年的個案,因過去外勞年資是與護照連動,但外勞資料異動時未通報,勞動部較難掌握資料變更。目前所有來台工作外勞都需按捺指紋,在與移民署資料介接後,未來不會再有相同問題。
蔡孟良進一步說明,此種情況主要原因在於外勞護照資料有變動,因此雇主並沒有責任,也不影響雇主申聘外勞的資格,除了已和該名雇主聯繫,可以重新自國外引進,或在國內承接,在目前的機制可以讓雇主無縫接軌,或協助轉介長照資源。
此外,因就業服務法並無規定雇主申請聘僱許可需檢附外勞新、舊護照,因此雇主未涉及違反法令;不過雇主收到通知後,仍應依函文說明進行後續處理,安排外國人離境,否則恐涉及違法。
自今年6月起,勞發署固定每週針對前一週至移民署辦理護照異動的案件,主動比對過去資料,目前已陸續發現超過法定工作年限的案件,其中家庭看護工已逾14年者共有9件,4件已經出境,5件外國人還在台灣。
事業類外勞目前法定工作年限仍為12年,目前已勾稽出近20件,但因雇主多為工廠,外勞即使期滿,廠內也有其他的人員可以接替工作,影響相對較小。
蔡孟良進一步說明,未來會在函文中加強行政指導,增加相關教示內容,讓雇主知道後續作法以及可利用的資源。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