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吃狗肉觸法 雇主應實施職前講習

台灣移工多來自泰國、越南及印尼等東南亞國家,其中在越南有「吃狗肉過運」習俗,導致移工來台可能誤觸台灣動保法令,勞動部表示,雇主應對移工實施職前講習,否則可開罰。

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否則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最高200萬元罰金,若是販賣或食用犬貓屠體,則最高將處25萬元罰鍰。不過,不時發生移工殺狗虐貓事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指出,移工剛到台灣面臨生活環境、民俗風情的差異,可能因不了解法令而違規,像是在越南就有「吃狗肉過運」的習俗,移工可能不清楚,一旦被查獲違法,不僅會受罰且會失去工作,終身不能再來台灣工作。

官員表示,由於近年有多起虐殺動物案件,加上動保團體多次表示意見,因此與農委會配合宣導,在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規定雇主必須辦理外國人「職前講習」,介紹工作期間應遵守的法令,像是健康檢查及傳染病等衛生健康法令、菸害防制法、動物保護法等,及台灣風俗節慶 等資訊。
發展署官員指出,不少雇主也不清楚怎麼辦理職前講習,因此勞動部也製作越南等4國語言的「移工職前講習」影片,內容包含動物保護法、衛生健康法令等資訊,雇主可到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下載運用。

發展署提醒,雇主若未向移工宣導法令規定,且未依期限改善,將處以最高新台幣30萬元罰鍰,如雇主委任仲介公司服務,也應確認仲介公司已向移工宣導法令且內容正確,若仲介公司未善盡責任,導致雇主受罰,也將處罰仲介公司最高30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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