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職災保險實績費率計算結果出爐,逾7成適用單位減收保險費
為督促投保單位辦理職業災害預防並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針對僱用員工達5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行業別災害費率採「實績費率制」。勞動部表示,明(113)年實績費率已計算完成,適用單位共1萬9,673家,其中逾7成適用單位減收職業災害保險費,顯示實績費率制對於督促雇主加強職災預防工作,以減少職災事故發生,具有一定的成效。
勞保局說明,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6條第2項至第5項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規定,實績費率之適用對象為僱用被保險人人數達5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行業別災害費率,依各適用單位最近3年(即109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率」及「職業安全衛生辦理情形」,分別計算加總後得之。
勞保局指出,明(113)年度適用實績費率之投保單位共1萬9,673家,較112年度(1萬9,259家)增加414家,其中行業別災害費率減收者計14,445家(占73.43%)、加收者計3,556家(占18.08%)、維持原費率者計1,672家(占8.49%),勞保局已於本(112)年10月27日通知所有適用單位調整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