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檢疫期滿移工須進行7天自主管理以一人一室為原則 違者可處100萬元罰鍰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廿八日臺北報導】依規定,外籍移工入境,在完成14天集中檢疫或居家檢疫後,應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基於防疫安全考量,居住場所應以「一人一室」為原則,並落實社交距離等規範,違反相關規定者,將對雇主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日前公告,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以外的第三人,安排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工作的外國人,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包含看護、幫傭、產業類及漁撈等工作,如有違反相關措施者,可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6條第3款規定,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局長陳信瑜進一步說明,外籍移工 集中檢疫或居家檢疫14天後,應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者的居住場所,以一人一室為原則,如果安排獨立房間有困難,則床位間隔應保持至少1.5公尺,並提供充足肥皂、洗手乳或75%酒精,以供經常清潔手部。 勞動局並提醒,自主管理期間仍應保持社交距離、配戴口罩、手部衛生及加強環境消毒。特別是移工初到台灣,提醒雇主務必告知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要注意的事項,降低疫情風險。 此外,雇主或仲介以外的第三人,需安排移工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如有違反相關措施、經查證屬實者,勞動局將依法開罰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為降低防疫風險,請雇主、仲介,或是有委託的第三人,務必依規定為移工安排自主健康管理,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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