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過初審 但關鍵3條文卻都被保留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18日審查最低工資法草案,勞動部長許銘春(見圖)勞動部長許銘春說,相信未來的最低工資有研究小組盼專家學者提供相關依據,若以調幅相當為原則、僅有例外可以不同,希望給未來的審議委員有比較多的思考面,如果有特別事件希望多一點彈性。最後該條予以保留。

蔡英文總統2016年勞工政見之一的「最低工資法」,盼把現行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法制化,今天闖關委員會審查,但關鍵條文包括參採指標、委員組成、公布程序及罰責等都被保留,僅有8條不用再協商。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審議「最低工資法」。針對第一條的立法宗旨,立委蘇巧慧指出,行政院版本提及為促進勞資和諧等,才要制訂最低工資法,但最低工資法應要確保的是生存權、工作權及家庭合宜水準,與勞資和諧沒有太大關係,建議刪除;立委賴香伶也認為,應與憲法工作權及生存權掛勾,且與勞資和諧沒有太大關係,應予修正;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說,最低工資來自勞基法,勞基法用意包括促進社會發展等用意在,延續其精神盼合理的最低工資訂出來更合諧的發展基本工資,才會寫名勞資和諧。最後該條予以保留。

立委范雲提及,盼時薪及月薪調幅應相當為原則入法或至少進入立法說明,以避免道德風險;但黃維琛說,近幾年調整後都是先決定月薪後,再依調幅決定時薪,建議毋需明定處理,讓審議會面對每一年經濟狀況有彈性;勞動部長許銘春說,相信未來的最低工資有研究小組盼專家學者提供相關依據,若以調幅相當為原則、僅有例外可以不同,希望給未來的審議委員有比較多的思考面,如果有特別事件希望多一點彈性。最後該條予以保留。

針對最低工資審議會、研究小組委員組成,有立委建議應提高專家學者人數、勞動部代表等,立委吳玉琴說,除了平衡勞資雙方外,勞動部仍要有審議會委員代表,以表達勞動部的立場;而參採指標則有立委提出公式、最低門檻等,也有立委提出審議時應直播等,黃維琛說,公式難有彈性,且難反應近期狀況,而直播則恐怕會有人打電話影響委員審議。該法條皆保留。

依行政院版規劃的最低工資法,審議會決定後仍要報行政院公告實施,但行政院仍有否決權,有立委憂心架空審議會,林為洲說,讓行政院有最後決定權利,沒有達到法制化的目的,最後仍是政治決定,一旦行政院擱置後再審議、擱置後再審議無異鬼打牆。黃維琛說,擔心如果有特殊狀況無法核定的時候,退回來後會檢具相關理由,如果討論也是有所本,行政院也是會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