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當詐騙集團幫兇

居留證、護照、銀行帳戶及門號SIM卡

絕不提供給同鄉或他人使用,

以免遭人利用成為人頭戶及騙集團的幫兇。

帳戶供人使用最重可處3年徒刑,

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販售人頭門號SIM卡最重可依刑法加重

欺罪,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將影響移工在臺灣工作及再入境的權益

如遇疑詐騙,可撥打「165」反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