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工地吊車翻覆致司機手掌受傷 勞動局開罰3至30萬

北市工地有一台吊車近期因負荷超吊關係導致車身翻覆,司機手掌因此遭卡住受傷,勞檢處依違反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63條開罰雇主。勞檢處檢查發現,操作人員吊掛作業時導致重量超過負荷,將罰雇主3至30萬元。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表示,移動式起重機作業屬高度危險性工作,作業前必須確實調查作業環境。

高寶華表示,使用移動式起重機作業,屬高度危險性工作,作業前必須確實調查作業環境,並確認起重機具之額定荷重,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不得超過額定荷重,且外伸撐座應伸至最大極限位置,另對於軟弱地盤等承載力不足之場所,也應採取地面鋪設鐵板等補強方法,使吊車荷重時保持車身平穩。

勞檢處處長梁蒼淇指出,雇主應確實遵守移動式起重機相關安全規定,如經檢查發現違反相關規定,將處雇主3萬到30萬元以下罰鍰,如因此發生職業災害情節嚴重者,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8萬元以下罰金,雇主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