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工作期間延長至14 年評點 制 常見問題
14 年評點 制 常見問題
問題
1 何謂 外籍 家庭 看護工評點 制
回答:
依現行規定 移工 在臺工作累計 12 年期滿後 即不得再入國工作。 惟
外籍 家庭 看護工 得依評點 延長工作年限至 14 年 ,稱之為 評點制度 。
問題
2 何時提出申請延長 14 年 工作年限?
回答:雇主於申請招募或聘僱時,如該
外籍 家庭看護工 原 聘僱期間 已 屆滿
12 年或 介於 滿 11 年起至 12 年間,得併同申請續留評點,或 若未能
併同招募或聘僱時申請,得 單獨以資料異動方式 提出申請續留評
點。
問題
- 申請 14 年 評點所需文件為何
回答:
請 於 「NAF-022-4各類別工作資料異動申請書」中,勾選O項續 留評
點 移工 欄位,並註明 外籍 家庭看護工 姓名、護照號碼及國籍資料,
且 檢附「 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工作期間延長至 14 年評點申請表 」 及
相關佐證文件 等 。
問題
4 續留 評點 的標準 為何?
回答:
續留評點資格如下
項次
評點項目
資格條件
點數
1
專業訓練
取得我國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15
經我國相關訓練單位、公協會訓練,符合照顧服務員訓練時數。
10
參加我國相關訓練單位、公協會辦理之照顧服務訓練
5
2
自力學習
語言能力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國語測驗入門級、閩南語認證基礎級、客語認證初級或原住民族語認證初級合格。 - 國語、閩南語、客語、其他漢語或原住民族語學習達120小時以上。
35
具備國語、閩南語、客語、其他漢語或原住民族語基本聽說能力,可進行生活及工作溝通
30
工作能力
為申請之雇主從事家庭看護工作9年以上,精熟其被看護者照顧工作。
25
為申請之雇主從事家庭看護工作6年以上、未滿9年,熟練其被看護者照顧工作。
20
為申請之雇主從事家庭看護工作3年以上、未滿6年,勝任其被看護者基礎照顧工作。
15
為申請之雇主從事家庭看護工作1年以上,堪任其被看護者基本照顧工作。
10
服務表現
工作具有特殊表現,經地方政府出具證明
25
工作具有特殊表現,取得證明
20
問題
問題55..44項評點標準每項是否有最低標準限制項評點標準每項是否有最低標準限制,合格分數為何,合格分數為何??
回答:
回答:沒有。沒有。
各項評點標準並無最低分限制,加總得分
各項評點標準並無最低分限制,加總得分6060點以上即合格。點以上即合格。
問題
問題66..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無相關證明時,雇主該如何申請?無相關證明時,雇主該如何申請?
回答:
回答:語言能力及語言能力及服務服務表現項目,表現項目,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倘倘無相關證明時,雇主無相關證明時,雇主可以切結方式申請。可以切結方式申請。
問題
問題77..承上承上題題,雇主應如何切結?,雇主應如何切結?
回答:
回答:雇主可於雇主可於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工作期間延長至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工作期間延長至1414年評點申請表年評點申請表勾選勾選切結切結,且,且服務服務表現表現之切結之切結,,不限本案雇主,亦可由前任雇主切結,不限本案雇主,亦可由前任雇主切結,惟前任雇主惟前任雇主應於應於評點申請表評點申請表簽名。簽名。
問題
問題88..由由AA雇主申請雇主申請1414年年評點之評點之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換換由由BB雇主自國外引進雇主自國外引進時,該外國時,該外國人人在臺工作是否為最長在臺工作是否為最長1414年?年?
回答
回答: : 不是不是。。
A
A雇主申請延長工作期間之雇主申請延長工作期間之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會註記於該招募許可函,會註記於該招募許可函上,只限上,只限AA雇主持該招募函引進該雇主持該招募函引進該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才適用最長,才適用最長1414年工作期限。年工作期限。BB雇主引進後,仍應重新申請該雇主引進後,仍應重新申請該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延長工延長工作期間作期間續留評點續留評點,經同意後,方可延長工作至,經同意後,方可延長工作至1414年。年。
問題
問題9.9. 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申請1414年評點工作期間後,於出國後,年評點工作期間後,於出國後,因故不能因故不能再回台工作,雇主可以用該張招募函引進其他再回台工作,雇主可以用該張招募函引進其他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嗎?嗎?
回答
回答::可以。可以。
有此情形者,可有此情形者,可於於招募函招募函有效期間〈發文日起有效期間〈發文日起66個月〉內個月〉內引進其他引進其他外外籍家庭看護工籍家庭看護工,如招募函有效期間不足,雇主應於許可引進屆滿之日,如招募函有效期間不足,雇主應於許可引進屆滿之日前後前後3030日內,向本部申請延長效期日內,向本部申請延長效期33個月,以個月,以11次為限次為限。。
問題
問題10.10.申請招募時,未提出延長工作年限評點申請,俟欲聘僱外籍家庭看申請招募時,未提出延長工作年限評點申請,俟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時,始發現所欲聘僱之看護工在臺之累計工作期間屆滿護工時,始發現所欲聘僱之看護工在臺之累計工作期間屆滿 1212年年或於或於11年內屆滿年內屆滿1212年,該如何申請評點年,該如何申請評點??
回答:
回答:雇主雇主可可以資料異動方式提出該看護工之評點申請;以資料異動方式提出該看護工之評點申請;倘該倘該外籍家庭看外籍家庭看護工護工在臺之累計工作期間未屆在臺之累計工作期間未屆1212年但年但於於11年內屆滿年內屆滿1212年者年者亦可於亦可於入境後申請聘僱許可的同時提出評點申請。入境後申請聘僱許可的同時提出評點申請。
問題
問題11.11.如何查詢如何查詢移工移工在臺工作年限?在臺工作年限?
回答:雇主可上
回答:雇主可上移移工動態查詢系統工動態查詢系統((網址:網址:https://labor.wda.gov.tw/labweb/Login.jsphttps://labor.wda.gov.tw/labweb/Login.jsp))查詢查詢移工移工累計在臺累計在臺工作年限。若查詢結果有疑義,工作年限。若查詢結果有疑義,也可填具也可填具「「NAFNAF–022022–44「各類別工作「各類別工作資料異動申請書」資料異動申請書」〈申請〈申請項目:項目:77XX資料異動資料異動〉〉或說明函或說明函向本部申請查向本部申請查詢詢移工移工累計在臺工作年限。累計在臺工作年限。
問題
問題1212、申請延長工作期間累計至、申請延長工作期間累計至1414年評點,家庭看護工雇主聘僱移工未年評點,家庭看護工雇主聘僱移工未達達11年者,可否列計評點點數年者,可否列計評點點數??
回答:
回答:可以。現行外國人從事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附表4,聘僱未滿1年經申請之雇主出具能力證明或切結,堪任其被看護者基本照顧工作,即可取得10點評點點數。雇主僅需於「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工作期間累計至14年之評點申請書」上勾選切結,或出具相關證明即可。
問題
問題1313、、可併同申請案可併同申請案申請申請案例案例??
一、
一、重新招募重新招募欲重招同名欲重招同名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再來臺再來臺
(
(一一))申請案類別:重新招募申請案類別:重新招募
(
(二二))申請條件:申請條件:重新招募同一名重新招募同一名外籍外籍家庭看護工,且截至本次聘僱期家庭看護工,且截至本次聘僱期滿日滿日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在臺工作期間已滿累計在臺工作期間已滿1111年。年。
【符合案例】
【符合案例】
雇主申請重新招募時,在臺
雇主申請重新招募時,在臺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截至本次聘僱期滿日累計截至本次聘僱期滿日累計在臺工作年限滿在臺工作年限滿1111年。年。
【不符合案例】
【不符合案例】
雇主申請重新招募時,在臺
雇主申請重新招募時,在臺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截至本次聘僱期滿日累計截至本次聘僱期滿日累計在臺工作年限未滿在臺工作年限未滿1111年年。。
二、
二、剛入國剛入國
(
(一一))申請案類別:聘僱許可申請案類別:聘僱許可
(
(二二))申請條件:申請條件:本次引進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工作年限屆滿本次引進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工作年限屆滿1212年或年或累計工作期間滿累計工作期間滿1111年。年。
【符合案例】
【符合案例】
雇主
雇主未未於申請招募時或於申請招募時或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前申請續留評點,且入國前申請續留評點,且外籍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看護工累計在臺工作年限滿累計在臺工作年限滿1111年年。。
【不符合案例】
【不符合案例】
雇主
雇主未未於申請招募時或於申請招募時或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入國前申請續留評點,且入國前申請續留評點,且外籍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看護工累計在臺工作年限未滿累計在臺工作年限未滿1111年年。。
三
三、已入國、已入國一段時間一段時間
(
(一一))申請案類別:接續聘僱申請案類別:接續聘僱許可許可
(
(二二))申請條件:外籍家庭看護工已入國且因工作年限所取得之聘僱許申請條件:外籍家庭看護工已入國且因工作年限所取得之聘僱許可未達可未達33年,新雇主承接年,新雇主承接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時累計工作期間滿時累計工作期間滿1111年年。。
【符合案例】
【符合案例】
外籍家庭看護工
外籍家庭看護工因因工作工作年限屆滿年限屆滿1212年年所取得聘僱許可未達所取得聘僱許可未達33年,新雇年,新雇主於接續聘僱時,主於接續聘僱時,累計工作年限已達累計工作年限已達1111年年。。
【不符合案例
【不符合案例】】
1.
1.因工作年限屆滿因工作年限屆滿1212年所取得聘僱許可未達年所取得聘僱許可未達33年,新雇主於接續聘僱年,新雇主於接續聘僱時,時,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工作年限累計工作年限未未達達1111年。年。
2.
2.外國人外國人入國時因工作年限未滿入國時因工作年限未滿1212年,取得滿年,取得滿33年之聘僱期間,新雇年之聘僱期間,新雇主接續聘僱時主接續聘僱時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工作年限滿累計工作年限滿1111年。年。
四、
四、在國外在國外
(
(一一))申請案類別:初次招募、重新招募或遞補招募。申請案類別:初次招募、重新招募或遞補招募。
(
(二二))申請條件:申請條件:欲引進之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國外且累計工作年限屆滿欲引進之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國外且累計工作年限屆滿1212年或累計工作期間滿年或累計工作期間滿1111年。年。
【符合案例】
【符合案例】
雇主欲引進之
雇主欲引進之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在臺工作年限滿累計在臺工作年限滿1111年。年。
【不符合案例】
【不符合案例】
雇主欲引進之
雇主欲引進之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在臺年限未滿累計在臺年限未滿1111年年。。
五、
五、單獨以資料異動申請案例單獨以資料異動申請案例
(
(一一))申請案類別:資料異動。申請案類別:資料異動。
(
(二二))申請條件:申請條件:
1.
1.欲引進之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國外且累計工作年限屆滿欲引進之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國外且累計工作年限屆滿1212年或累年或累計工作期間滿計工作期間滿1111年,未於申請招募時併同申請續留評點。年,未於申請招募時併同申請續留評點。
2.
2.外籍家庭看護工已入國且因工作年限外籍家庭看護工已入國且因工作年限滿滿1212年致年致所取得之聘僱許所取得之聘僱許可未達可未達33年,且工作期間滿年,且工作期間滿1111年。年。
【符合案例】
【符合案例】
1.
1.雇主欲引進之雇主欲引進之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在臺工作年限滿累計在臺工作年限滿1111年年,但未於,但未於申請招募時併同申請續留評點。申請招募時併同申請續留評點。
2.
2.因工作年限滿因工作年限滿1212年年致本致本次聘僱期間未次聘僱期間未滿滿33年,年,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籍家庭看護工累累計工作限滿計工作限滿1111年至年至1212年間。年間。
【不符合案例】
【不符合案例】
1.
1.因工作年限滿因工作年限滿1212年年致致本次取得聘僱期間未滿本次取得聘僱期間未滿33年,但年,但外籍家庭看外籍家庭看護工護工累計工作年限未滿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111年。年。
2.
2.工作年限未滿工作年限未滿1212年年即即本次取得聘僱期間為本次取得聘僱期間為33年期,年期,外籍家庭看護外籍家庭看護工工累計工作年限滿累計工作年限滿1111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