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看于美人勞資爭議 打工族常見陷阱
[NOWnews今日新聞] 女星于美人曾以無黨籍身分投入台北市第五選區(萬華、北中正)選戰失利,最近遭控未幫競選團隊的工讀生、臨時人員投保健保、勞保,而且要求他們簽下放棄投保切結書,事後遭到勞保局開罰。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記者電訪指出,勞健保有無投保「就是打工族常見的陷阱」,而且雇主不幫較短工時的工讀生、兼職工作者保勞健保的情況並不少見,因此勞工可在面試階段就要詢問清楚,以免權益受損。
根據《鏡週刊》報導,于美人遭到選舉團隊指控,幕僚曾有連高達50次續上班7天,以及連續上班28天的情況,平均每月加班時長80小時,而且工讀生、臨時人員必須簽下自願放棄勞健保的切結書,不能留有副本、翻拍,選後遭到勞保局開罰,不過律師強調,每月給付工資已含執行競選期間一切工時,而且于美人選後還有給付離職金,已能補償選舉期間辛勞,才沒同意再付加班費。至於勞保局官網紀錄顯示,于美人是因違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2條「未為所屬勞工辦理投保、退保手續」,而遭處分2萬元。
楊宗斌表示,勞健保有無投保「本來就是打工族常見的陷阱」,多數民眾未必會被雇主要求簽下放棄投保切結書,但有雇主就是不幫較短工時的臨時工、工讀生、兼職工作者投保勞健保,原因也許出於故意或不曉得已有違法,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其中健保隨著工作時數不同,還能在原投保單位依附父母投保,不過沒保勞保,最常發生的是一旦遭遇職災無法申請相關理賠,就會導致勞工求償無門、應有的權益受損。
有鑑於此,楊宗斌表示,除了雇主聘用工讀生、兼職工作者的時候需要注意勞保、健保的相關規定避免觸法,若是短期聘僱的勞工,可在面試階段特別留意、主動詢問清楚,尤其最近正值暑假,許多學生、年輕人皆有外出打工,要是恰巧碰到未保勞保、健保的企業單位,就也不要輕易接受指派的職務,哪怕只是為期1天或2天,「打工期間遇到什麼突發狀況,這都是很難講的事。」
不過針對勞資爭議,于美人今日回應,絕對尊重司法、尊崇法令規定,「未來團隊該修正就修正、該調整就調整,只希望社會大眾能了解真相。」她也感慨,不會為難年輕人,「我很感謝他們,無論好壞也付出了。」
另外,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只要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身分符合「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已修正為公教人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應以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作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成為被保險人,此外若經主管機關認定,工作性質與環境無礙身心健康的未滿15歲勞工亦適用之,而且個別情況適用外國籍員工。
再者,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表示,不論是有全職工作,還是利用閒暇之餘兼職工作者、工讀生,都與一般勞工同樣享有勞動權益保障,不因工作時間長短有所差別,雇主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而且提繳金額應由雇主全額負擔,不得從打工族薪水扣減退休金。
至於超時工作的部分,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也曾強調,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部分工時勞工就與一般勞工同享《勞動基準法》保障,有關工資、工時、休假、例假、休息日與請假等勞動條件相關規定,工讀生均與一般勞工無異,而且工讀生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雇主就要給付加班費,若是工時未超過8小時但已超過與工讀生約定的工作時間,則仍要給付工資。
健保方面,衛福部中央健保署表示,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勞工無論每個工作日是否到工、時數多寡,都應視為專任員工,而當就職時間超過3個月、每週工時超過12小時,雇主就應協助投保健保,反之若非每個工作日到工者,而且每月工作時數就有一週未滿12小時才可不須加保,至於勞工就職未逾3個月,則可在原投保單位繼續依附父母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