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87業者違勞基法共罰737萬 「沒給加班費」佔3成

北市勞動局懲處87家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基法,開罰737萬。(示意圖,與事件無關/TVBS資料畫面)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113年8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87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高達737萬元!勞動局高寶華局長指出,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該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113年8月份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5家(28.74%);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計13家(14.94%);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之工資,計13家(14.94%);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11家(12.64%);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計10家(11.49%)。

勞動局提醒,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

高寶華局長再次呼籲,「開罰只是手段,輔導企業法遵才是核心價值!」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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