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騙術將非法詐騙合法化

務必仔細閱讀
提醒在臺親友,非常重要(exclamation)

在合乎法律流程下,
大學教授如何被詐騙得手?

林光瀅 是大學教授
南華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經過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人生該上的法律常識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乖乖交了五萬多元」
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收到「元誠」公司寄來一封「存證信函」 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
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重點來了

「存證信函」
「支付命令」
「執行命令」三步驟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詐騙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

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
我要付出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之後,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
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

以此為例,
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
    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
👉 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 “自認” 沒做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
當有人隨意指控你,
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
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 了。

所以我花五萬多
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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