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協助婦女就業 安心投入職場

為落實賴清德總統國家希望工程「雙就業、雙照顧」政策,以及卓榮泰院長於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對「雙就業、雙照顧」的政策裁示,勞動部除持續精進婦女職場支持方案外,並加強女性工作者勞動權益保障。

對於想要重返職場的女性,提供再就業支持及職業技能培訓,預定114年至117年每年增加3.5萬名婦女重返職場,以持續提高婦女的勞動參與率;為兼顧家庭需求,推動彈性工時調整措施;針對有育兒需求的職業婦女,提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鼓勵企業設置托育服務;同時,落實職場性騷擾防治,保障女性免受侵害。

一、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等促進就業措施

勞動部結合經濟部、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等部會,針對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之婦女,訂定「婦女再就業計畫」,運用「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及「雇主工時調整獎勵」等獎勵措施,鼓勵退離職場前已有專業技能之婦女能自主規劃訓練,提升求職所需工作職能,排除就業障礙;鼓勵雇主為兼顧家庭之婦女規劃彈性調整工時或部分工時職缺,透過工時調整建構友善職場,平衡工作與家庭照顧責任。113年協助婦女重返職場穩定再就業計3萬8,408人次,其中「雇主工時調整獎勵」開發職缺數3,631個;推介就業844人。

另為提升失(待)業女性之就業技能、培養第二專長,助其儘速重回職場,勞動部辦理多元類別的職業訓練課程。失(待)業女性可依自身職涯規劃及技能提升需求,選擇適合之課程參訓,並由政府補助80%或100%的訓練費用,如符合資格者還可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以減輕參訓期間的經濟負擔,113年培訓女性訓練計3萬3,277位。

女性朋友如仍有求職需求,想進一步瞭解各項服務資源及職業訓練課程,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婦女專區」(https://gov.tw/aA1)查詢,或可直接利用市話及行動電話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將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二、持續提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補助

為營造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並鼓勵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就業保險提供6成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自110年7月1日起,另以公務預算加給2成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對於申請者來說,總共可領投保薪資的8成!113年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薪資補助者計9萬3千餘人,其中男性請領比率由110年之19.99%,提升至113年為27.01%,成長3成5;6成津貼及2成薪資補助共核付143億8,718萬餘元。

至於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人數,相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修法前42個月同期,女性增加9%,男性增加64%;短期(少於6個月)之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人數,女性增加35%,男性增加156%。放寬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後,男女申請人數皆有成長,而男性申請比率更從18%攀升至25%,成長3成8,已提升男性育兒比率。

同時,針對育嬰留停部分,將於114年研議修正《就業保險法》,讓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雙親,再增加各1個月津貼,以強化經濟支持及提升男性參與育嬰工作。

三、推動企業參與員工子女托育

為建立友善育兒職場環境,勞動部提供經費補助鼓勵企業辦理托育服務,自114年起企業新興建托兒設施者,最高補助金額,由300萬元提高為500萬元。113年度補助企業設置哺(集)乳室131家、托兒設施或措施445家,合計576家,補助金額達2,966萬餘元。另持續針對企業已設置之托兒設施,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此外,勞動部亦積極透過說明會、網站等多元管道及免費入場輔導,提供企業後續設置協助。

四、落實職場性騷擾防治制度

對於職場性騷擾防治部分,勞動部自112年《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後,積極推動全面的教育宣導,透過辦理法令說明會等多元方式,線上線下同步進行,並與各部會協力,深入各產業進行宣導;且迅速建置「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及「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並持續培訓調查專業人士,目前已有1,611名專業人士。此外,全力支持地方政府推動新制,補助地方政府聘用人力、提供性騷擾被害人心理諮商、法律諮詢與扶助費用,維護被害人權益。未來會適時檢討相關法令、配套措施及滾動精進,並加強與性平三法主管機關之聯繫協調,以周延保護性騷擾被害人及其權益,進而營造友善職場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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