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的外勞逃跑,該如何處理? 2016-11-02 Last updated : 2016-12-05 王 益東 雇主於外籍勞工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者時,雇主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並行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撤銷其聘僱許可,而此報備手續雇主可委由仲介代為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