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領外勞工作標準公告 開放屠宰業簡化行政 製造業重招不需算人數
勞動部3月14日公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新增「屠宰業」引進外勞、放寬外籍家庭看護工年資滿12年申請延長14年資格、基於行政簡化,刪除製造業申請重新招募須計算外國人人數規定以及有關箱網養殖工作等,前述規定3月16日正式生效;同時,配合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相關申請書表」約16份。
同步公告雇主申請書表
資深藍領師傅暫緩公告
勞動部指出,目前屠宰場沒有工廠登記證的約有135家,其要申請引進外勞,須先向農委會申請確認資格,農委會將於3月16日會公告有關農委會審查屠宰業申請外勞作業要點;這次公告增設屠宰業,明定屠宰業外勞核配額度為25%,可多付就安費使用附加外勞至40%。
另3月16日會同步公告就安費數額表、屠宰業國內求才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法規。
原先這次也將一併公告「資深外籍藍領技術人員評點制度」,不分產業與社福類外勞只要在臺年資達9年以上都可以轉化為資深勞工,評點機制以100點為準、60點符合資格,由藍領外勞轉化成為就服法第46條第11款人員,雇主不需繳交就業安定費,也可銜接移民制度,但是因為立委、學者等多不贊同「外國專門技術人才評點制」,又外國專門技術人才評點制、僑外生評點制及資深外籍藍領技術人員評點制,這三項措施是政府攬才措施需一併處理,所以先將資深外籍藍領技術人員評點制暫緩,先公告處理其他事項。
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公布施行,外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