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至初三法定國假日 雇主應依法給假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勞動部表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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