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保法草案重點出爐 提高投保薪資上限職災保費雇主全付 自然人雇主屬自願加保
勞動部「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初版草案重點出爐,勞動部12日上午舉行座談會,邀請勞、資團體與立法院衛環委員助理等參與,草案規劃受雇於有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不論雇用人數皆強制納保,月投保薪資下限設定基本工資,上限由4萬5,800元提高至7萬2,800元,職災費率依最近一次勞保職災保險行職業別費率計費,另對於自然人雇主(聘用外籍看護工雇主)則屬於自願加保,將會設計簡易加保機制。
雇主負擔保費加倍增加
未加保將改採定額處罰
根據公聽會簡報,勞動部規劃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將擴大納保對象,受僱勞工強制納保、雇主未替勞工加保,罰鍰將從現行的罰保費4倍改提採定額處罰、將處2萬元到10萬元。職災保險費率將按最近一次勞保職災保險行業別費率(目前平均費率為0.21%)計收保費,不足部分由累存的保險基金攤提。
月投保薪資部分,下限為基本工資,以確保較低薪資勞工權益;上限則採勞退提繳級距第8組第44級的7萬2,800元,可涵蓋92.7%勞工薪資水準。
根據規劃提高投保薪資準,下限以基本工資2萬3,100元計算,雇主負擔將由目前的每月23元增加至49元;上限依7萬2,800元計算,雇主負擔將由96元增加到153元。
各項給付水準,投保薪資規劃是採計發生事故前6個月的投保薪資計算,受僱登記有案的勞工,保險效力從到職日起計算;雇主若未加保,勞工遭遇職災時,仍可請領保險給付。
醫療給付將健保的特殊自付差額,納入支付範圍;傷病給付第2年由投保薪資50%提高至70%;失能給付則按照勞工失能程度給予不同給付,完全失能者按投保薪資70%發給、嚴重失能按投保薪資50%發給、部分失能按投保薪資20%發給;遺屬年金按投保薪資50%發給。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鄧明斌說明,職災保險未來也會擴大到所有事業單位都須投保,若是自然人雇主則屬於自願加保,將會設計簡易加保機制,讓勞工可以透過便利商店繳費,至於應加保而未保的罰則,未來應會處罰雇主應繳未繳的保費數倍,再加上雇主應付的給付。設計也會比照現行做法,由勞保局先給付給勞工,再由勞保局向雇主開罰。
鄧明斌表示,針對職災保險單獨立法草案,職災保險將會擴大納保對象,不只5人以上事業單位,將會對4人以下事業單位也納入,也就是所有事業單位都須投保,對於職業工會、特定身分勞工其職災投保薪資則規範在基本工資以上、4萬5,800元以下區間。
4人以下企業強制納保
職業工會可以協助代辦
鄧明斌說,對於4人以下事業單位可委託鄰近的職業公會協助辦理加保,受雇自然人的勞工屬自願加保,將會規畫簡易投保機制,如薪資級距僅3級(基本工資、中間一級、上限4萬5,800元),其職災費率因為沒有參考值,將會以平均費率打折計費,等立法實行後3年精算後再調整費率。
資方團體-工總代表指出,基金餘額有200多億元,月投保薪資上限提高至7萬2,800元,以平均費率計算將提高59.4%,是否有必要提高?4人以下企業強制納保政府應該要主動通知,另職業工會的職災費率是以平均費率還是依行業別費率計算,政府有無將立法前後對勞工的保障做對照表。工商協進會代表則指出,應該將月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貼合,並將勞基法第59條雇主補充責任刪除,將職災保險走向社會保險。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