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修法增設罷工預告期 勞團要求撤案勞動部反對在《勞資爭議處理法》增訂罷工預告

由於農曆春節期間發生華航機師罷工事件,造成旅客無法如期搭機,引發各界討論罷工預告期,無黨籍立委趙正宇25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罷工預告期俢法」記者會,他說明,提案在《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法,明定工會應於罷工開始前10天向主管機關預告罷工日期,此修法是為了保障社會大眾和公共利益,主要用意是讓主管機關掌握罷工訊息,並非完全偏向資方。
不過對於立委提案增訂罷工預告期,勞動部強調,考量勞工依現行法規執行罷工,已是困難重重。若再增訂罷工預告期,將進一步削弱工會合法罷工的權力。因此,勞動部反對在《勞資爭議處理法》增訂罷工預告。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航空業總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等勞團25日上午冒雨前往趙正宇位於桃園服務處,要求他立刻撤回《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修正案。勞團指出,趙正宇作為桃園八德一帶在地的立法委員,於年初領銜提案修訂,讓各工會深感驚訝、憤怒,立委提出修訂此一攸關工會行使爭議權之重要法案,理應應廣納工會意見,不應閉門造車。
勞團表示,希望趙正宇審慎思考修法後將造成工會行使合法爭議權極大的限縮效果,導致台灣勞資關係加劇失衡,勞工處境更為艱辛,應立即撤回本次《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修正案。
勞團呼籲本次修法提案人趙正宇立即撤案,並其他提案人包括鄭寶清、顏寬恆、聯署人:李俊俋、陳歐珀、蔡易餘、呂孫綾、張廖萬堅、葉宜津、張宏陸、李麗芬、郭正亮、陳賴素美、陳靜敏、李俊憲、洪宗熠、何志偉,一共17名立法委員審慎思考,勿作資方打手,限縮工會行使合法爭議行為的權利。
立委趙正宇今天上午在立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外對於罷工期的預告,其最主要目的係在維護工會罷工權益的前提下,盡量降低因工會罷工導致民眾權益受損,無論是加拿大或日本、英國、法國…等國家,皆設有長短不同的罷工預告期,因此,他提案修法仿照他國立法經驗,修訂罷工預告期10日,且須先告知相關主管機關,藉由主管機關的協調與公告,降低罷工對於社會大眾權益之衝突,民眾亦可藉由事先得知罷工時期調整自身行程,達成雙贏的局面。
趙正宇表示,為避免工會於宣告罷工時期,資方利用不當的手段,如:使用替代人力或是藉由其他司法途徑瓦解工會的罷工權所產生的效力,增訂罷工期間,資方不得僱用替代人力從事與罷工會員相同或相似的職務;為避免雇主招募替代人力,取代罷工的員工,違者將處新台幣20萬元至60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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