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疫情為由限制移工外出恐違就服法
部分指引已過時盼儘速刪除量體溫規定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十一日臺北報導】國內疫情持續降溫,不過仍有少部分雇主疑似
以施打疫苗劑數來限制移工外出,近期勞動部發函各縣市政府,提醒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
構遵守相關防疫措施及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並於訪查、受理諮詢服務時督促雇主依規
定辦理,實際執行時也逐步回歸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內容。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3 條第1項規定,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應依外國人生
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確實執行。除經當地主管機關認定情節輕微者,得先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
者外,雇主未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執行,將以違反就服法第57 條第9 款規定,處
新台幣6 萬至30 萬元罰鍰,並依第72 條規定廢止聘僱許可;另依違反本法第54 條規定,
不予核發招募許可、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其已核發招募許可者, 得
中止引進,並管制申請案2 年。
相關人員表示,近年雇主法治觀念已有顯著提升,因此以疫情為由限制移工外出的案例已
經非常少,不過雇主仍應落實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及相關指引,避免受罰。
為避免疫情大規模爆發,加上移工的群聚特性,109 年4 月已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迄今已經過十數次修正,
但隨著疫苗普及率提高、確診大多屬輕症,以及各項鬆綁措施上路,不少仲介業者及雇主都
反映,包括分艙分流、紀錄移工TOCC 及量測體溫等諸多規範均已經不合時宜,希望儘速取
消。
據了解,部分縣市政府執行訪查時,已逐步回歸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書規範,除了基本的
飲食、住宿空間外,先前勞動部也增加「隔離措施」,對於有法定傳染病疑慮者的暫時安置
空間,以及一人一室的自主健康管理或1.5 公尺以上距離等。相關人員指出,除隔離房以
外,因共同用餐也是容易傳播疫情的途徑,因此仍建議雇主及仲介業者以隔板區隔,維持一
定距離,且用餐時避免交談。另外,在口罩政策尚未鬆綁前,仍須督促移工遵守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