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捷雇主辦理家事移工入國後法定申辦作業,及強化移工法令及勞動權益認知,勞動部表示,將自112年1月1日起,於桃園及高雄成立「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雇主從國外新聘及聘僱逾5年未參加講習的家事移工都需參加,雇主最遲應在移工預定入國日5日前完成線上登錄及申請作業,移工三天二夜住宿餐飲以及講習活動費用由就安基金支付,移工參加講習期間,雇主仍需支付其薪資。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表示,勞動部將自111年12月20日起,開放「移工一站式服務網」(https://fwots.wda.gov.tw/)供雇主及仲介登錄申請112年1月1日以後入國的新聘家事移工;至於家事移工在111年12月31日前入國,以及其他產業類別移工,雇主或仲介仍是使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登錄資料。
蘇裕國提醒,原已於「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申請112年1月1日後入境之新聘家事移工,申請將由系統自動作廢。雇主或仲介公司應於111年12月20日後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https://fwots.wda.gov.tw/)重新申請。
他舉例,以112年1月1日預定入國的移工為例,雇主最遲應在家事移工預定入國日5日前(即111年12月27日前),申請入國講習並登錄移工基本資料,同時線上申辦聘僱許可、居留許可、加入職災保險、全民健保及辦理入國通報生活照顧檢查等5項法定事項,並檢附法定應附文件,雇主若未完成登錄及申請作業,家事移工即無法入國工作。
蘇裕國指出,完成登錄申請家事移工依預定入國日入境,並在「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完成8小時三天二夜入國講習後,於第3日上午交由雇主或仲介公司接回,當日即可取得聘僱許可、外僑居留證,並完成職災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生活照顧入國通報等5項法定申辦事項,預計每年有5萬對家事移工及雇主受益。
蘇裕國提醒,移工入國健檢應於入國次日3個工作日完成,因此家事移工第3日上午在一站式服務中心交由雇主或仲介接回,屬於入國第2日,雇主或仲介應安排移工至指定醫院接受健檢,若是遇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辦理。
蘇裕國說,移工一站式服務經勞動部、內政部、衛福部跨部門及單位合作,歷經1 年多整合家事移工入國後法定應辦理事項的法令規定、作業流程及資訊系統,透過一站式服務申辦,相較過去雇主需於移工入國3日內通報地方政府檢查生活照顧、入國15日內辦理聘僱許可(約7個工作日核發)、入國15日內辦理外僑居留證(約10個工作日核發),之後再辦理職業災害保險及全民健康保加保作業等,可將雇主原需於1至1.5個月完成的申請事項,縮短為移工3日完訓時即可完成。
「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由中華民國工業協進會承辦,計畫聘僱100多名勞工,包括雙語人員等,相關經費由就安基金支付約3億元。相關資訊可上「移工一站式服務網」或洽移工一站式服務中心(03-252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