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安勞檢12/27啟動預計檢查3千餘家落實防災機制預防過勞與夜間職場暴力措施

隨著年關將近,事業單位歲修、清理或趕工等臨時性及動態性作業增加,發生職業災害及因超時工作產生過勞風險,也相對升高。勞動部於27日正式啟動為期41天之「112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預計實施3,350家次檢查及30場次宣導,透過加強檢查、宣導及輔導等措施,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防災機制,並採取預防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等相關措施。

勞動部表示,為強化歲末及春安期間防災作為,督促企業重視勞工工作安全並協助其落實自主管理,春安勞檢即日啟動,針對石化與化學工廠應強化危害物之管理及動火許可,營造工程則應落實施工架、擋土支撐與模板支撐等作業之災害預防,且工廠歲修作業對進場管制與承攬管理等事項應確實辦理,以避免火災、爆炸、墜落、物體飛落、倒塌崩塌及洩漏中毒等災害。

至於,交通運輸業、零售量販店、儲配運輸物流業及餐飲業等行業,歲末年終進入業務繁忙高峰期,除增加勞工作業安全及過勞風險外,也涉及公眾安全,雇主對於安全衛生設施與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預防的要求更應加強注意。

勞動部說明,各勞動檢查機構於春安期間除加強該等災害預防措施,預計實施3,350家次檢查及30場次宣導外,並就勞工是否超時加班、加班費給付及休息休假等重點事項加強實施勞動條件檢查,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防災機制,並遵守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預防相關規定。

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如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每項可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每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如有立即發生危險者,將依法停工。

勞動部重申,處分不是目的,雇主能確實改善才是重點。因此特別呼籲,雇主在此歲末年初期間,要求勞工增進產能或追趕工程進度的同時,對於職場的安全設施及管理絕對不能疏忽,如有延長工時、例假彈性調整措施等,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