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入境前維持完整接種二劑疫苗外國仲介引進移工確診率高停權處分未鬆綁
國內疫情趨緩且穩定可控,為兼顧國內雇主用人需求,勞動部報經指揮中心同意,將從112年3月15日起鬆綁移工入境自主防疫措施,勞動部提醒,112年3月15日前,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應訂有防疫計畫,並維持訓練場所居住人數減半,另針對外國仲介公司引進移工確診率或人數超過比率,112年3月15 之後仍會執行停權處分。
勞動部112年3月7日公告新版「移工專案引進計畫0+7自主防疫問答集」。
勞動部說明,配合指揮中心邊境管制措施,移工自111年10月13日零時起實施入境自主防疫措施。實施時間如經指揮官指示,得延長、變更或提前終止專案計畫之實施。
勞動部表示,自112年3月15日起相關防疫措施,包括入境移工可安排於雇主自宅、員工宿舍或旅宿等地點辦理自主防疫並以1人1室有獨立衛浴環境為原則,但如能於每次使用浴廁後均能適當清潔消毒,則可於不含獨立衛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自主防疫。此外自主防疫地點已不須登錄,亦不須經縣市政府核備。
另有關移工入境後至自主防疫地點之接送部分,產業(含機構)移工及重入國之家事移工入境後得由雇主、仲介人員或其委任之接機人員安排交通工具前往自主防疫地點,至於新聘家事移工入境後由專人專車接送至一站式講習服務地點。
此外,112年3月15日前,外國人力仲介公司仍應訂有防疫計畫,經該國主管機關查核符合規範後,並出具證明文件,後續移工應檢附證明文件送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作為申請來臺工作簽證之憑據;但於專案計畫實施日前,已申獲簽證且尚在簽證效期內之移工,免附。
勞動部提醒,現階段外國人力仲介公司辦理移工職前訓練之場所,同一時段訓練人數及所安排住宿地點之居住人數仍應減少50%,住宿地點每房居住人數不得超過6人。
勞動部強調,112年3月15日之後,移工入境前仍依現行規範,完整接種疫苗始得入境,因此針對外國仲介公司引進移工確診率或人數超過比率,停權部分在112年3月15日之後仍會維持。
停權作法係維持現行作法,也就是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於同月份內引進移工之確診比率達20%,且確診人數達2 人,則由勞動部函知外交部,轉知我國駐外館處,暫停核發該公司簽證1 個月,以暫緩其引進移工。又為免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於復權後大量引進移工,規範該公司於恢復引進1 個月內,引進移工人數不得超過停權前1 個月之引進移工人數,並由駐外館處透過核發簽證予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