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防疫政策調整,自112年3月20日起取消移工入境自主防疫規範回歸常態引進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2年3月16日核定辦理。
二、國內外疫情趨緩,指揮中心宣布自112年3月20日起鬆綁防疫新制,改為併發症(中重症)才須通報,並同步取消入境人員自主防疫措施等,勞動部移工專案引進計畫自同日起配合停止適用,移工入境工作全面回歸常態引進。
三、防疫鬆綁後仍請雇主應主動關懷移工身心健康,適時安排衛生教育宣導,鼓勵移工施打疫苗增加自身保護力,並請移工於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及隨同被看護者進出醫療院所期間,應遵守指揮中心防疫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