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作能力經驗分類為

(1) 海外工作經驗 →新加坡、香港、阿拉伯、馬來西亞

(2) 台灣工作經驗 →回鍋原雇主或轉任其他雇主

(3) 來源國在地工作經驗

(4) 培訓中心訓練2-3月之無經驗看護工

使用來過台灣的回鍋外勞,雖然語言可通,但常會把歷任雇主互相比較,給台灣的雇主感覺很不好,因此覺得她們油條,但是由於會講中文、基本工作性質也了解,不用花太多時間調教,對於無暇管理,只強調重點讓看護工自由發揮,反可收到較好的效果。

有些雇主會希望自己的看護工沒有任何海外工作經驗,雇主可以自行調教出自己想要的看護工,但要先確認自己也有時間與看護工相處教導,讓看護工在學習過程中不會有太大的壓力。

海外工作經驗者這類型的看護工兼具有幫傭經驗,又沒有在台看護工的油條氣質,也比較不會開始就交很多朋友,但同樣的雇主必須多給看護工時間適應台灣模式的生活及學習語言的時間。

雇主必須向勞動部申請到核准名額,才能引進勞工,所以要事先經過充分的評估,讓你所委託的仲介完全了解要的工作類型、性質,再推薦尚在國外特訓且合適的看護工,清楚了解看護工的人事經歷、背景、基本條件,事前也要讓選定的看護工了解即將來台的工作內容,選工的前置作業做好,才是成功的開始。

飲食文化

沒來過台灣的看護工,在飲食文化上都會有所差異。許多雇主會看看護工應對禮節及飲食的學問,聽到的抱怨多是看護工無禮,煮好飯菜不招呼主人,菜煮好了,連鍋子也一起上桌。看護工剛來的蜜月期,雇主招呼看護工吃飯,看護工也沒考慮到主人還沒吃,先把喜歡吃的菜吃了,或是剛來不習慣口味,常常只吃一些,從而引起雇主擔憂看護工的體力及健康。雇主只要適時請仲介公司的雙語老師協助,把雇主的想法,需要如何配合等…告知看護工,讓看護工一點一滴的溶入您的生活,相信在幾個月後,就能有很大改善。

如何解決外籍看護工在醫院協助照顧病人的吃飯問題?一般建議雇主幫外籍看護工訂醫院便當,另外一星期給一次外食津貼,讓外勞解解膩,也避免只提供外籍看護工伙食津貼,以致外籍看護工趁買便當之便與人聊天。

衛生問題

東南亞的國家,由於貧窮的關係,衛生條件較差,每名看護工入境前,在當地必須做體檢,合格才能取得來台簽證,政府主要注重在具有傳染性的疾病,才會不合格,比如B肝、肺結核、性病、寄生蟲,女性特別要驗孕,此外在入國三日內,要在政府指定的醫院再做一次,體檢合格者,才能取得在台工作證,而後在第六個月、十八個月、三十個月都要安排體檢,照護全民健康。

情緒管理

電氣用品操作、使用方法,各種器材的用途及用法,應請仲介提供雙語教材、標籤、貼紙等,供雇主指揮使用,把看護工出錯的機率降低,看護工要正確認知,努力學習。沒有十全十美的看護工,必須讓看護工循序漸進,先把主項工作,次要工作分清楚,看護工才不會無所適從,給外籍看護工喘息的空間,時間才是最好的潤滑劑。

性騷擾、家暴狀況

性侵害案一經通報,和解也無法撤銷調查程序。根據最新的外勞性侵害設有處理機制,以下單位會立刻啟動外勞性侵害案件的通報處理機制,並強力介入調查。

(一) 內政部各縣市性侵害防制中心,設24小時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

(二) 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設全國報案專線110

(三) 各縣市醫院、診所等醫療單位

(四) 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暨外勞諮詢服務中心

(五) 各外勞母國駐華機構

(六) 外勞收容單位

(七) 勞動部之外勞申訴專線

管理篇

指揮統一

外勞通常認為發薪水的人,才是老闆,對這個人特別對待,對其他雇主家人不見得服從,這是看護工認知上的錯誤,不過有些家庭人口眾多,如果每個人都指揮外籍看護工,同一件事,不同的人,要外籍看護工有不同的做法,常導致外籍看護工無所適從,不論選擇哪一種方法,都會讓另一位不舒服,以為看護工不服從,讓主僱關係惡化,嚴重點可能導致勞僱終止,這誤會對看護工是不公平的。※建議協調出一人,來負責指揮較為理想。

工作指令的下達

工作指令下達不完整,在於雇主不了解外勞的文化落差,再者語言的隔閡,也是造成指令接收無法吸收的結果,建議盡量詳細的說明工作的內容,較能讓看護工正確的工作。

工作質量的管理

外籍看護工的工作量其實沒有準則,依政府標準,外籍看護工是全職工作,家事、老人、小孩都打理好就可以,看護工有正常的休息時間,嬰兒半夜偶而哭鬧一下,看護工都覺得可以接受。但是看護工因為是照顧病人,受照顧者的病情或情緒不穩,半夜無法睡覺,導致許多看護工長期處於睡眠不足,精神秏弱的情況,對病人的照顧品質,自然也是不理想的,因此這類個案,輔導老師要特別用心,給看護工精神支持及鼓勵,配合雇主體貼看護工照顅病人的辛勞,營造出看護工的精神支柱,工作才有效率。

偷竊問題

貴重物品務必收妥上鎖或放金庫,防人之心不可無,也避免引誘犯罪。請雇主深思,家中有外人,基本的防護是必要的。

外勞逃跑問題

※外勞逃跑原因大致有下:

  • 轉換制度規定過於僵硬
  • 合法申請資格的門檻訂定太嚴苛,導致有需求的雇主甘冒高額罰鍰之風險
  • 非法仲介有機可趁
  • 受外籍看護工同鄉誘惑,誤信外面打工有高薪
  • 僱傭關係不和諧,看護工怕被遣返
  • 不合理的仲介費

逃跑報備程序:

分為一般失蹤逃逸案件及刑事(偷竊)案件,應立即到當地分局報案,須等滿三日確定失蹤,第四日起三日內,向勞動部、縣市警局、縣市政府、行文報備逃跑,一般雇主發現看護工不見了,應先檢視是否有財物損失,並立即知會委任仲介公司做應變及後續處理。

外勞逃跑之前多少有些徵兆,多一點留意並不難發現,例如看護工經常有不明電話或外籍朋友來訪,外出時間較難控制,向雇主預支或借錢。雇主為了擔心外勞逃跑而設下許多管制,預扣稅金、假日休假管制、不當扣留證件等,這些方式若能徵得看護工同意,而出發點是善意的,看護工自願寫下同意書,委託雇主這些事項,雇主才不致違法。

薪資管理

雇主不可任意扣薪,也不得直接從外勞的工資扣錢,也不可讓仲介牽著鼻子走,給了一堆電匯單、劃撥單就照辦。不可把看護工薪資全數交給仲介處理,雇主應有所依據而代為處理薪資,薪資表所扣除的金額,比如貸款、越南國稅,應依外國人來台工資切結書上,所載貸款項目上所載金額,台灣仲介不得代收,國外仲介應自行收費,並檢附收據,請務必保留匯款單,以供查核。

外勞遣返要件

(1) 合法的聘僱條件

(2) 外勞經主管機關協調證明文件

(3) 至少三張以上警告函

(4) 薪資交付外勞點收證明

結語

聘僱外勞前,雇主要做功課,了解來源國的民族性及特性,每個雇主都擔心請到壞的外籍看護工,換個立場,外勞也擔心遇到不好的老闆。於是勞僱開始心存防衛,雇主天天疑心疑鬼,擔心外勞虐待小孩、病人、偷東西、逃跑。外勞也天天擔心被雇主遣返。

俗話說,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心寬路更廣,勞僱關係將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