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微型企業設備補助增加適用對象總經費提高至230萬元約60家企業受惠
為協助事業單位改善不安全的機器設備,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今年持續推動「補助微型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備計畫」,勞檢處表示,除原有的補助事項外,配合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於去年修正發布,增加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設施為補助項目,同時也將具統一編號的自營作業者納入。補助經費由去年的200萬元提高至230萬元,預計有60家微型企業約700名工作者受惠。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自103年起推動此項計畫,對於有墜落、切割、捲夾、感電、火災爆炸及中毒等危害風險場所,提供最高12萬元的費用補助,以鼓勵廠商投入設備改善。
補助對象為新北市轄內聘僱勞工50人以下的微型企業,製造業者應取得工廠登記證,製造業以外其他行業應具公司或商業營業登記證,新增的自營作業者若無前述證明文件,應具備統一編號,經勞檢處宣導、輔導或檢查,發現有符合補助計畫項目的缺失,即符合申請條件。
今年補助項目及金額與去年相同,以增設或改善器械及設備費用總額50%為限,各項目補助金額上限為3 萬元,年度同一事業單位受補助總金額以8 萬元為限。不過增設或改善的設備如屬於局部排氣裝置、衝剪機械安全裝置(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防爆燈具、防爆開關箱、防爆電動機、可燃性氣體偵測器及瓦斯偵測(感應、警報)器,以及串接瓦斯(即液化石油氣)容器新設或改設室外設施(如防止液封措施、防止氣體噴洩裝置、逆止閥、漏洩及地震偵測自動緊急遮斷裝置)等四大類,則提高補助比例至60%,年度受補助總額度上限也增加至12萬元。
勞工局表示,新北市製造業工廠多數為勞工50 人以下的中小型企業,受限於人力及資金不足,常見機械設備器具不符規定、作業環境設施不足及缺乏危害意識,而釀成捲夾、墜落及火災爆炸等災害,導致職業災害風險增加。去年透過此項計畫,協助約70家事業單位改善設備,藉此帶動職場安全正向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