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就業「領了勞保、勞退還有第3筆?」勞動部每月更加碼1.3萬
「退而不休」儼然成為退休族的真實寫照,據資產管理機構調查,只有30%受訪者認為自己能夠達到理想的退休目標,甚至有高達55%預期退休後仍然會繼續工作,另一項人力銀行調查更指出,高達82.6%上班族考慮退休後要再另謀工作。
退休後若再投入職場,不僅可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即使工作受傷仍4大給付可請領,還可累積「第三筆退休金」又稱「續提退休金」,也就是雇主應為員工提繳每月不低於6%的勞退金,且無年齡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勞工,或超過65歲且已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再受僱從事工作時,就無法再加保勞保、就業保險,也沒有失業給付。
此外,勞動部也推出「「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提供中高齡等特定對象投入指定專案職缺補助,每人每月給予10,000元就業獎勵金,特定偏遠地區加碼到13,000元,中高齡等特定對象勞工從事部分工時工作,非按月計酬且每月薪資符合規定,每人每月發給5,000元,偏遠地區加碼到6,500元,上述就業獎勵補助期間,最長均為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