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派支援業勞檢以未召開勞資會議最多勞動部將舉辦法令說明會違法廠商須參加
動部目前正在執行「人力供應暨複合支援服務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112年將抽查110家;另去年人力供應暨複合支援服務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抽查110家事業單位,其中違反法令31家,處分率28.18%,違反比例最高是「未依法召開勞資會議」。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長許莉瑩表示,「人力供應暨複合支援服務業」是包含人力派遣業及勞務承攬之相關行業,「112年人力供應暨複合支援服務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執行到8月底,檢查量與去年相同,將檢查110家事業單位。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指出,今年10月將辦理二場勞動法令說明會,將發函要求違法的人力派遣業,以及公部門責任廠商參加。據悉,針對經營人力供應暨複合支援服務業之事業單位,前一年曾被查獲違法且今年又沒有參加勞動部所舉辦的勞動教育課程的企業,原則上會優先列入勞檢名單。
「人力供應暨複合支援服務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重點,包括勞動基準法之遵行:包括是否違反勞動契約、工資、工時、休息、例假、休息日、休假、童工、產假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勞資會議相關規定等。
勞動部公布「111年人力供應暨複合支援服務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抽查110家事業單位,完全無違反法令家數計79家,有違反法令家數計31家, 占總受檢家數比率28.18%,其中25家罰鍰、6家改善通知。
根據資料,31家違反法令,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83條規定「未依法召開勞資會議或違反勞資會議相關規定」最多有8家;其次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未依法核備工作規則並公開揭示」有7家;第三名則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規定「未逐日記載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有6家。
其餘依序是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工資」5家、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有4家以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未依法給予休息日與例假日」有4家。
另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未加倍發給假日出勤工資」有3家、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延長工時逾法令規定」有2家,以及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規定「變更班次未給予勞工適當休息時間」與第43條規定「未依法給付請假期間工資」各有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