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請移工需跨部會討論外看聘僱流程將簡化

針對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提出將廢除80歲以上巴氏量表,長者可直接申請看護移工,勞動部表示,看護移工與長照政策須一併討論,若不使用巴氏量表,要用什麼工具來評估失能程度,以及年齡到80歲以上就可聘請看護移工,這些都需要與衛福部、專家學者等跨部會討論。

勞動部指出,近期將會與衛福部、醫師團體開會,檢討放寬初次申請招募持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適用對象,以及重新招募免評「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適用對象,屬曾認定全日照顧需要者擴大適用病症及身心障礙項目。

勞動部說明,衛福部6月14日已開會結論是維持使用巴氏量表,另勞動部在6月29日開會討論簡化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機制與流程,包括將簡化各地照管中心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次數統一為1次,調整現行申請重新招募外看免評年齡條件,將由80歲下降至75歲。

另將針對同一被看護者與移工由雇主再申請期滿續聘、中階家庭看護工作許可,及「移工失聯或合意轉換逾1 個月以上不再申請遞補改為申請初次招募」等,三者樣態納入免評「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對象;同時將放寬「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有效期間由60 日改為1 年。

勞動部指出,上述簡化機制部分涉及修法,已著手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及「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