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看護工Q&A

2.看護工Q&A
看護工無相關證明時,雇主該如何申請續留評點?雇主應如何切結?

語言能力及服務表現項目,看護工倘無相關證明時,雇主可以切結方式申請。 雇主可於外籍家庭看護工累計工作期間延長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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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看護工Q&A
A雇主申請申請續留評點之外國人,由B雇主自國外引進時,該外國在臺工作是否為最長14年?

不是。A雇主申請延長工作期間之外國人,會註記於該招募許可函上,只限A雇主持該招募函引進該外國人,才適用最長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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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看護工Q&A
看護工申請延長工作期間後,於出國後,又因故不能再回台工作,雇主可以用該張招募函引進其他外國人嗎?

可以。有此情形者,可於招募函有效期間〈發文日起6個月〉內引進其他外國人,如招募函有效期間不足,雇主應於許可引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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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看護工Q&A
符合勞動部104年10月12日令釋暫行措施適用對象已申請者,應如何辦理續留評點?

延長年限評點之規定及文件發布後,勞動部將主動通知雇主檢具外籍家庭看護工延長工作年限評點機制申請表及相關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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